蓝思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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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30日,蓝思科技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显示,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相关内容,召集程序符合规定。本次股东会通知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1月29日下午14:30在指定地点如期召开,由董事长周群飞主持,召开程序合法。

有权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H股股东、公司董高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3,100,381,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2%;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共2,227名,代表股份156,114,991股,占2.96%。H股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由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协助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人资格,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两项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现场和网络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存在同时投票情形。两项议案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均获得通过。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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