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的鸿海老将、夏普(Sharp)前会长戴正吴因挽救夏普转亏为盈并重返东证一部,状告鸿海及创始人郭台铭,要求给付12.3亿元新台币的奖励金。新北地院证实,该案劳资调解失败,已于去年11月改分“重劳诉”案件进行审理,原告请求金额降为6亿元新台币。
鸿海1月20日发布重大讯息回应,关于本案,鸿海基于合法合规精神,一切依法办理。
新北地院指出,全案于去年5月23日收案,先依劳动事件法先行调解,去年11月8日调解不成立,基于请求金额超过600万元新台币,因此,于同月12日改分重劳诉案件审理。
新北地院表示,戴正吴原起诉请求金额为12亿元新台币,在调解不成立移付审理后,减缩请求金额为6亿元新台币,并已缴纳裁判费474.2万元新台币。全案今年1月13日首度开庭时,两造向法官表示,合意停止诉讼,依法四个月内若未表示续行审理,法官将视为撤回告诉。
媒体报导,2016年,郭台铭砸3,888亿日元(约新台币819亿元新台币)入主日本液晶之王夏普,当时夏普亏损累累陷入债务大于资产困境,被东京证交所(简称东证)从东证一部(大型公司、主要成份股)降格至二部(中小型公司);郭台铭为此钦点集团副总裁戴正吴担任夏普社长,并与戴正吴签下一纸激励奖金合约,只要能够达成合约内,包括重返东证一部等条件,就给付一定数额的鸿海股票给戴正吴当奖励金。
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由于夏普大亏,鸿海在2023年第1季认列业外投资损失高达173亿元新台币,夏普的亏损拖累到鸿海,若还要付给戴正吴6亿元新台币奖励金,恐怕不符合公司治理,也很难说服董事会与股东。
而且夏普在2022年6月以换股方式,向WPL买回堺工厂(SDP)八成股权,让SDP回归成为夏普全资子公司。根据夏普公开资料,SDP在收购前的2018到2020财年财报,分别亏损285亿、196亿和1,020亿日元。这相当于买回一个拖油瓶,也是导致鸿海在2023年第1季大幅认列夏普亏损的主要原因。此外,合约是鸿海要给付奖励金给戴正吴,但与戴正吴签约的对象,是时任鸿海董事长的郭台铭,在追讨诉讼过程中,必须要得到郭台铭的认可,才有理由强制鸿海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