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格林美发布公告称,依据公司2024年度通过资产转让实现优化资产结构的战略目标,12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格林循环与河南循环集团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格林循环将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河南格林循环100%股权、山西洪洋海鸥90%股权、内蒙新创100%股权转让给河南循环集团,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河南格林循环、山西洪洋海鸥、内蒙新创股权。
格林美表示,公司本次交易是实施公司2024年度优化资产结构战略目标举措,通过把河南格林循环、山西洪洋海鸥、内蒙新创的股权全资转让给河南循环集团,实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良好的优势互补,是循环产业由模式引领走向规模引领的开始,符合当前国家发展循环产业的大趋势。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扩大发展资金,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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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南格林循环、山西洪洋海鸥、内蒙新创股权,河南格林循环、山西洪洋海鸥、内蒙新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本次交易可实现的投资收益约800万元,可减少应收账款8.12亿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校对/黄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