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绿色智能计算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发展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绿色智能计算产业是以算力、算据、算法、算网为支撑,以绿色节能降碳增效为方向,以强化软硬件产品供给为核心,以多元化场景应用为拓展,为智能化发展提供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依赖智能计算开展的各类经济活动,是基础性、融合性、引领性、战略性产业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底座进一步夯实,智能应用场景和智能终端产品显著丰富,质量效益稳步提高,能效水平持续提升,产业规模突破1万亿元。到2030年,绿色智能计算产业成为全省支柱产业之一,培育形成8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10个以上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发展生态国内一流,部分领域影响力、竞争力全球领先,产业规模达到2万亿元左右。
以下是《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
一、目标要求
抢抓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发展战略机遇,积蓄引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强劲动能,推动实现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形成技术和规模领先、硬件和软件协同、制造和应用互动的高质量发展格局,着力打造国家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先导区。到2025年,产业底座进一步夯实,智能应用场景和智能终端产品显著丰富,质量效益稳步提高,能效水平持续提升,产业规模突破1万亿元。到2030年,绿色智能计算产业成为全省支柱产业之一,培育形成8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10个以上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发展生态国内一流,部分领域影响力、竞争力全球领先,产业规模达到2万亿元左右。
二、主攻方向
(一)自主安全计算产业。深化“两芯一生态”体系建设和推广,打造世界一流的信创产业集群。迭代升级一批高性能核心优势芯片,缩小与国际先进产品的差距。持续推动桌面及服务器操作系统、云桌面等优势基础软件迭代升级,加快开发框架、编译器等软件集成开发环境相关产品和关键测试工具的研发与应用推广,加强开源体系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基础软硬件创新生态。研发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计算等工具软件,推动工业操作系统更新换代。提升计算机整机和各类服务器研发生产能力,带动外设产品规模化、产业化布局。加大隐私计算、数据脱敏等数据安全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动下一代超级计算、量子计算等技术创新攻关,构筑产业竞争新优势。
(二)北斗规模应用产业。发挥北斗技术策源地优势,着力建设北斗规模应用引领区。加快公共安全领域大规模应用,重点在指挥调度、应急通信等领域全面配置北斗终端。推动关键行业领域大规模应用,实现北斗在城市建设管理、交通、通用航空等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深度融合。促进大众消费领域大规模应用,推动北斗定位、导航、授时等功能向健康养老、物流配送、旅游出行等领域全面延伸。推进基础产品与应用服务集群发展,加强北斗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通导遥一体化终端、智能网联汽车终端、授时终端等产品研发与规模化生产。推动北斗时空信息服务边界向水下、室内、深空延伸,打造空天地全域服务体系。
(三)音视频产业。依托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音视频产业链基地和媒体融合新地标。重点布局超高清摄像机、高标准工业镜头等硬件设备,大力发展音视频自主装备产业。积极开展远程无感扩音、超大空间三维数据渲染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全云化的生产制作系统管理软件、高性能沉浸式视听系统等自主高端软件研发应用。建设数字影棚,打造数字虚拟演播室,推进数字人、影视工业化等数字内容生产线建设,提升内容领先优势。开发音视频大模型和资讯大模型,建设主流媒体数智传播平台。
(四)关联产业。重点发展人工智能、新一代半导体、新型显示、低空经济、智能计量衡器等相关产业。强化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能力,着力推进人机交互、人工神经网络等关键技术攻关,研发具有多模态数据、知识深度融合的垂直领域大模型,促进人工智能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灾害预警等领域加速融合,突破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等高端产品。大力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和电子专用材料,突破先进芯片设计、封装、测试技术,推进碳化硅、氮化镓等半导体和国产集成电路成套装备产业化。积极突破柔性显示、量子点显示、全息显示等先进显示技术,推动高世代基板玻璃、超高清显示面板产业化,加快在智能网联汽车、文化内容呈现等场景中推广。加大对垂直起降航空器、飞行汽车等新型飞行器的运营支持力度,开发低空观光旅游、主题游等业态和产品,统筹布局城市直升机、无人机等起降场地。推动实现高端仪器仪表在关键参数、测量范围、特殊极端应用等方面的突破,加快智能计量衡器产业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壮大产业集群。突出特色错位、主配协同,构建以长株潭地区为主引擎,各市州协同联动的产业发展格局。积极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布局,促进产业高效集聚发展。聚焦强链延链补链,支持省内龙头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在软硬件产品和服务供给上形成上下游的兼容适配、生态融合。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绿色智能计算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围绕高端芯片、新型存储、整机终端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大对国内外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的招引力度。
(二)提高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梳理重点行业共性技术需求,布局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强化高能级平台建设,推进“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合作,加强国家超算长沙中心、湘江实验室、马栏山音视频实验室、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创建一批国省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强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和企业的常态化对接,推动高校在集成电路、网络安全、超级计算等领域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创新联合体,加速绿色智能计算科技成果在文化、制造、医疗等领域转化应用。
(三)夯实底座支撑。实现算力、运力、存力、电力协同联动、融合创新。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重点打造长株潭、郴州东江湖两大算力集群,构建以智能算力为主的算力供给体系。加快推动确定性、高通量网络建设,打造高速泛在、安全可靠的算力传输网络,积极争取将湖南纳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布局,支持国家超算长沙中心引领国家超算互联网体系建设,持续扩大湖南省算力调度和综合管理平台多元异构算力汇聚规模,实现算力资源市场化高效调配。鼓励存算并举、以存强算,推进布局符合规范标准的温、冷数据存储数据中心集群,加快部署下一代先进存储技术,加强对关键行业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的容灾备份建设。积极争取第三回特高压直流入湘工程纳入国家规划,支持利用“源网荷储”等新型电力系统模式,提升数据中心集群电力供给便利度。
(四)引育产业人才。深入实施“芙蓉计划”,招引一批绿色智能计算产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发挥高能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龙头企业等机构的人才集聚作用,引进培育各层次技术、产业人才。支持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网络安全、绿色低碳等关键融合领域布局相关专业。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依托龙头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展数字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五)丰富应用场景。深入实施“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行动计划,纵深推进“智赋万企”,围绕“文化+科技”、智能制造、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推进长沙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支持算料交易平台建设,持续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创建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做大做强湖南大数据交易所,全面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先行先试创新型产品和应用场景,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
(六)突出绿色低碳。持续开发低功耗、高集成度的芯片、服务器等绿色产品。加强产业全链条节能管理,加快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积极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严格执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标准,推动存量“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融合、迁移和改造升级,持续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支持数据中心通过电力市场双边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消费绿电,增强绿色算力供给水平。
(七)深化开放合作。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国产软件多语种版本,推动重大装备出口搭载国产基础软件,以整机带动软件产品走向世界。鼓励省内企业依托海外承建的公路、水电、港口、桥梁等重大工程,推动北斗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应用。拓展数字文化国际贸易新通道,面向东南亚、非洲等重点市场,打通网络文学、网络视听、动漫游戏出海链路。积极参与数据流动、网络安全等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全省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建立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全面统筹全省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建设,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承担协调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数据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在“两重”“两新”等重大资金项目、重大产业集群、重大创新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制定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发展支持政策,设立支持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发展的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对绿色智能计算产业重大项目,在土地、电力、能耗指标、人才引进、企业上市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三)优化发展生态。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参与建设。持续办好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世界计算大会、互联网岳麓峰会等高端峰会。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绿色智能计算产业发展浓厚氛围。
(四)强化风险防控。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安全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分级分类、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网络和数据安全治理机制。鼓励设备制造商、数据中心、数字化转型企业等主体研发和使用安全可靠产品。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伦理等领域,研究制定安全规范,引导相关企业和组织健康发展,坚守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