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产教融合发展,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布2.0版措施

来源:爱集微 #产教融合# #临港新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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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版。

以下是该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支持对象

以支持培养载体建设为核心,以壮大产业人才队伍为宗旨, 以打造产教深度融合新发展格局为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 合项目进行专项支持,所支持的项目实际所在地原则上应在临 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范围内。

二、支持内容

1、支持示范基地重要载体建设

对于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新建项目,予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不含土地成本)2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上限为 2000 万元;对于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改扩建项目(通过改扩建、 局部装修改造、完善设施设备等方式提升存量产教融合场地空 间与功能),予以不超过改扩建总投资 20%的资金支持,单个 项目支持金额上限为 1000 万元。

2、支持示范基地创新产教合作模式

支持示范基地聚焦自身优势领域,联合相关主体在科研攻 关、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打造产教融合新模式,探 索新途径、新方式、新机制。对于创新性、影响力突出,示范 效应明显的产教合作项目,予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50%的资金 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上限为 500 万元。

3、支持产教融合重大平台建设

围绕新片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培养,推动引进一批高水平 产教平台,开展实体化运作,支持平台联合科研机构与优质企 业,面向临港新片区重点领域产业发展需要,共建产教融合育 人平台和创新载体,视其规模和功能效应,给予综合性的专项 支持。

4、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与金融支持

对于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和重大平台载体项目建设,满足《划 拨用地目录》条件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涉及产业、研发、教育用地且符合条件的,支持其提升土地容积率、增加地下用 地空间;按照实际需要支持项目主体享受临港新片区相关贷款 贴息政策。

5、支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育,对于通过项目制、学徒制、 订单班等多种形式,参与工程硕博士、技术应用型本科、技能 型中高职等人才培养过程的企业,根据当年协同育人数量、资 源和经费投入规模等,给予最高 100 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通过开展 3 个月及以上长周期实习实训引育青年 人才,根据实习学生人数、企业投入和留企就业转化情况,每 年给予企业最高 20 万元资金支持。

6、支持“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鼓励校企人员双向流动,在教师和员工培训、课程开发、 实践教学、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对接收高校、 职校专业课教师参与每年至少累计 1 个月企业实践,或派出产 业导师到院校兼职任教,以及参与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 训基地、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的企业,视工作成效 给予每年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励。

7、支持产业人才技能提升

支持重点领域企业依托企业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 地、教育科研机构等内外部培训资源,按照实际需要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培训与评价,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根 据培训规模、培训效果和培训投入情况等,给予最高 50 万元资 金支持。

8、支持产教融合基地培

建立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基地“培育池”,动态跟踪产教融 合基地建设培育与运行情况,每年评选一批年度优秀基地,予 以 25 万元的奖励。

9、总结推广产教融合典型案例

对于在人才培养、资源对接、创新协同、国际开放合作等 方面形成产教融合模式创新,取得突出特色成效或具有复制推 广价值的典型项目,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支持举办高能级产教活动

支持举办产教融合相关论坛、峰会、赛事等各类高能级活 动,根据覆盖范围、影响力、规模能级、活动效果等,给予不 超过 50%的资金支持,最高 200 万元。(校对/邝威洋)

责编: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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