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已批准若干符合规定的石墨物项出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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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于12月14日表示,自12月1日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正式实施以来,商务部陆续收到了相关企业的出口申请,经依法依规审核,已批准了若干符合规定的申请,商务部将继续依法依规对企业的许可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2023年10月2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调整石墨物项临时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宣布对高纯度(纯度>99.9%)、高强度(抗折强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以及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胀石墨等)实施出口管制。此外,对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中其他物项取消临时出口管制。

商务部此前表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石墨生产国和出口国,长期以来,坚定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依法对特定石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对部分石墨物项实施临时管制。

这一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天然石墨(鳞片石墨)和绝大多数人造石墨制品(如碳刷、电极、坩埚、热交换器石墨板、固体润滑材料等)都是热与电的良导体,高纯度石墨在半导体工业中(即制造半导体材料)有多方面用途,同时石墨也是电动汽车用锂电池负极的关键材料。

商务部发言人束珏婷于10月26强调,中国政府依法实施出口管制正常调整,既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也不针对任何特定事件。中方始终致力于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

(校对/赵月)

责编: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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