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加快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新政,集成电路被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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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持续强化创新主体活力、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持续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创新要素集聚。

持续强化创新主体活力

激励龙头企业创新引领

培育科技领军企业,遴选一批体量规模大、创新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领军企业,给予创新项目、创新平台等方面的组合支持。对科技领军企业所承担的重大成果转化计划项目、重点研发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加快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

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递增、示范企业引领、“小巨人”企业提升的梯队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深入实施产业链领航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专注于制造业基础能力建设细分领域,实现技术质量双提升、国内国际双领先。

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强化产业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省内企业围绕9大主导产业及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研发力度。建立工业企业创新评价体系,开展省级工业创新示范项目评定工作,每年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创新项目,在项目推介、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持续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加强重大科创平台建设

在重点制造业领域布局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健全协同攻关和开放共享的新型运行机制,突破制造业关键共性技术。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相应配套支持。支持创建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微科技”创新中心,对为集群提供先进技术转移落地服务、且每年形成5项以上知识产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动创新要素向其集聚,集中力量突破重点产业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对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深化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挂帅机制,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征集遴选一批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向社会发布攻关目录,鼓励龙头企业或由企业牵头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等社会主体积极揭榜,对省内创新联合体开展攻关的予以优先支持。经评估验收完成揭榜任务的实施主体,按其实际投入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予以奖补。对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的揭榜项目,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的,不再重复支持。

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承接重大创新项目,转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十四五”期间,省内企业作为重大科技成果受让方,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100万元。对企业承担的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持续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

支持中试熟化基地建设

依托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等创新园区及龙头企业,围绕前沿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中试需求,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上下游企业,共建中试熟化基地,为企业工程化、工艺化、规模化生产提供中间试验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成熟技术和市场产品。鼓励中试基地在运营管理、利益共享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形成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营的长效运行机制。

强化产业技术基础服务

培育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行业技术创新提供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计量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对新认定的工业企业牵头创建的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每家100万元支持,进一步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

支持企业创造高价值核心专利,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民营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河北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每项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校对/赵碧莹)

责编: 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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