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0)京73民初178号)。根据该裁定书,就原告歌尔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微电子”)起诉公司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网讯”)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据披露,今年3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歌尔微电子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声称敏芯股份及百度网讯侵害其第ZL201520987396.3号实用新型专利,涉案产品编码为MB17H11N、MB10H11X、MB16H11Y,并主张敏芯股份赔偿其经济损失1,500万元。截至目前,ZL201520987396.3号实用新型专利已被宣告全部无效。
8月13日,原告歌尔微电子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歌尔微电子撤诉。
敏芯股份表示,除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之外,公司目前尚有多起未了结诉讼案件及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事项,后续公司将会继续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校对/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