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IPO数据造假,清越科技四名时任高管合计被罚2800万元,董事长被市场禁入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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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清越科技(ST清越)披露公告称,公司相关人员于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059号)。经查明,清越科技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未按规定披露补缴出口退税款等重大事项,证监会据此对四名时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罚款2800万元,并同步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案件进程来看,清越科技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调查;2026年9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年10月13日收到针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057号)。针对相关人员的调查中,证监会先后于2026年4月30日、8月31日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应当事人要求召开听证会听取陈述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处罚决定数据显示,对清越科技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高裕弟被罚款450万元、穆欣炬被罚款500万元、张小波被罚款300万元、吴磊被罚款150万元;对清越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高裕弟、穆欣炬、张小波、吴磊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5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50万元罚款。综合上述两项,高裕弟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0万元,穆欣炬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0万元,张小波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0万元,吴磊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万元,四名当事人合计罚款2800万元。同时,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对高裕弟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穆欣炬采取6年、张小波采取5年、吴磊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上述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亦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违法事实层面,公告披露显示,清越科技2022年12月28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2440万元(约8.24亿元),其《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2023年半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公司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从责任认定来看,证监会认定上述两项违法事项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高裕弟、穆欣炬、张小波,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吴磊。申辩复核方面,高裕弟因承诺未来替上市公司承担不低于1000万元民事赔偿金额、主动自愿开展先行赔付,其从轻处罚申辩意见获采纳,证监会已在量罚上作相应调整;张小波的部分从轻处罚意见亦获采纳(包括主动供述监管机构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等);穆欣炬、吴磊的申辩意见未获采纳。

退市进展方面,公告同时披露,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已于2026年9月10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9月11日起停牌,同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公司回应方面,清越科技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保持稳定开展;公司对本次行政处罚高度重视,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将深刻吸取教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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