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宸展光电发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公告。
公告显示,自2021年5月至2026年7月,公司多次会议对激励计划进行相关审议与决策。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76,952,35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依据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4.59元/份调整为14.09元/份。
此外,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7443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于2026年7月22日届满,8名激励对象合计8.8925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该部分也将被注销,共计注销9.6368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律师认为相关调整及注销事项合规,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