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市鸿德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琳。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其自身资金需求。2026年6月25日,鸿德轩披露减持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7,686,190股,占披露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6.36%,计划减持不超4,145,200股,占比2.45%。
7月17日,鸿德轩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2,26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比例从16.34%降至15.00%,持有博硕科技股份25,416,290股。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鸿德轩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对公司治理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除已披露且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未明确未来12个月有其他增减持计划,若有相关变动将依法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