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利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99.7457%股份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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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7月3日公告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会议于7月20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新一代产业园4栋4楼银湖山厅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48人,代表股份90128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3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87506408股,占38.5753%;网络投票股东1144名,代表2621758股,占1.1557%;中小投资者1147名,代表10718037股,占4.7248%。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89898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7%;反对198711股,占0.2205%;弃权30460股,占0.0338%。中小投资者同意1048886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18%;反对198711股,占1.8540%;弃权30460股,占0.2842%。

广东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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