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长方,证券代码:300301)发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在一桩股权转让纠纷引发的衍生诉讼中一审胜诉后,原告已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该诉讼源于邓子长、邓子权与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此前,邓子长、邓子权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将ST长方及其他相关方共计16名被告诉至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深圳中院于2026年4月作出(2025)粤03民初207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判决驳回邓子长、邓子权的全部诉讼请求。ST长方在一审中取得完全胜诉。
根据公告披露的最新进展,邓子权、邓子长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号为(2026)粤民终2420号。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ST长方在公告中表示,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长方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4.7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6%。公司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