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新洋丰由于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导致2018年至2020年分别多确认收入1.53亿元、1.11亿元、0.15亿元,相关年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才学、总裁黄镔、财务总监杨小红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公司应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报送书面报告。若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在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问题,将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加强法规学习,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