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6日,金宏气体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公告。
该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均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除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外,不包括其他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
激励对象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和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13名对象放弃全部、6名对象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人数进行调整,由204人变为191人,调整后与原规定条件相符。
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同意授予日为2026年7月16日,以23元/股的价格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588.01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