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高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需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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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6日,威尔高发布《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 2028年)》公告。

规划制定原则是实施连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在符合规定且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情况下制定。考虑因素包括企业经营实际、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方面,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方案。利润分配方式有现金、股票等,现金分红优先,可中期分红。公司快速增长且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现金分红条件为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若不满足条件,可采取股票股利分配。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区分: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为未分配利润和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正,董事会可在现金分红后提出预案,比例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董事会制定预案,报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股东回报规划每三年制定一次,如需调整需考虑多方意见且不得违规。利润分配政策变动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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