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范董高人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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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名),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董高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多项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如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对其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时,应尊重其建议。

在决策程序上,提名委员会需依据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研究相关条件、程序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有明确程序。议事规则方面,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同意可不受此限,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通过的议案需书面报董事会等。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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