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5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盛新锂能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拟引入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签署终止协议等议案。鉴于方案调整,公司将根据授权分别与中创新航、华友控股集团签署《终止协议》。
《终止协议》显示,自协议生效起,原战略合作协议终止,双方不存在纠纷或违约情形。但如违反保密条款,仍须担责。双方还需配合办理终止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等事宜。
公司表示,此次终止合作不会对业绩、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规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