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30日,金浦钛业发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金浦钛业董事会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6月12日公告。本次股东会于6月29日在南京市鼓楼区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16名,代表股份数150,453,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461%。其中,中小股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415名,代表股份数5,129,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98%。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为148,547,351股同意,1,773,000股反对,133,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2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34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