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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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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