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9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相关议案内容。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6月29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2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2,516,6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021%。其中,现场会议6名股东及代理人,持有183,753,565股,占比21.0318%;网络投票818名股东,持有68,763,099股,占比7.8704%。
会议对《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各子议案赞成比例均超98%,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规定,合法有效,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情形,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