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多项议案高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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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长阳科技发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2026年6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议,董事会负责召集,并于6月12日公告相关信息。6月29日下午14:00在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金亚东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9日,方式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8人,代表股份总数57,382,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7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四项议案。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及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57,087,689股,占比99.4862%;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56,725,666股,占比98.8553%;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的议案》,同意56,714,144股,占比98.8352%;议案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56,757,966股,占比98.9116%。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议案二、三、四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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