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兴森科技发布《未来三年(2027 - 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遵循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兼顾公司经营与股东利益原则,考虑股东意见、公司发展等因素。未来三年,公司可采取多种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具备条件应采用。2027 - 2029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也可派股票股利。原则上每年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经营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发股票股利,比例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股东会审议时要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公司未现金分红或分红低时需披露相关说明。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有相应表决要求。
规划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