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3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利用他人账户持有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
在股份买卖禁止及限制方面,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存在公司上市一年内、本人离职半年内等情形时股份不得转让;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
信息申报与披露上,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申报身份信息,买卖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都要及时公告。
若违反规定,除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外,公司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