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景旺电子发布《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后)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一系列审议程序,包括2024年4月至2026年6月期间董事会、监事会多次会议的审议通过,以及相关登记手续的完成。激励计划授予情况分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涉及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自2024年7月9日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将于2026年7月8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以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等,均已满足。
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223,233股,解除限售人数为384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