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8日,鼎龙股份发布《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如2024年4 - 5月相关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5 - 2026年多次会议审议可行权、注销部分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等议案。
2026年4月24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6月10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952,857,3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派息时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 = P0 - V(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且P须大于1),调整后行权价格为18.93 - 0.10 = 18.83元/股。律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