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理工光科发布《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2022年6月20日授予登记完成,第三个限售期于2026年6月19日届满;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2023年6月13日授予登记完成,第二个限售期于2026年6月12日届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46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考核结果均为A,可解除限售比例100%;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公司及激励对象也满足条件,15名激励对象中2名已离职,其余13名2023年个人考核结果均为A,可解除限售比例100%。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2757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45023股,涉及46人;预留授予部分197734股,涉及13人。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