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
制度规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重大信息包括应披露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更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董事长需督促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如需披露则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
各部门、子公司等应指定联络人报送信息,责任人需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度制定、信息传递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文件需在10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不少于10年。
接触重大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报告义务人泄露信息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工作失职导致信息披露失误的当事人也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