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重组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核查:不构成交易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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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专项核查意见。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人员及相关自然人直系亲属等。核查期间为2025年6月3日至2026年5月28日。

相关自然人如于宏伟、何彦等在核查期间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他们均承诺买卖行为是个人投资,与本次重组无关,不知悉未公开事项,不存在内幕交易等。相关机构如财通证券、国海证券旗下资管计划也有买卖情况,均称有信息隔离制度,买卖与本次交易无关。

律师认为,在相关人员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前提下,其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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