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1日,长春一东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26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分配方案显示,发放年度为2025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总股本1415164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660658元。
相关日期方面,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6年6月18日。
分配实施办法上,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东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如下: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代扣税,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税;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派0.036元;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派0.036元;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派0.04元(含税)。
有关咨询可联系证券部,电话0431 - 85158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