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拟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助力H股上市后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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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联特科技发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

委员需符合一定条件,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行使研究拟定战略规划、分析内外部环境、审核重大事项等职权,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事规则方面,公司相关人员可提议案,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有记录,保存10年,参会人员需保密。细则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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