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8日下午15:00召开,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区15层1508室1号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219,949,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9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8,515,480股,占比47.38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4,200股,占比0.3110%。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同,未发生否决、修改原议案或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会议对《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表决,同意219,58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5%;反对316,800股,占比0.1440%;弃权51,700股,占比0.0235%。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高朋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