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完善董高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激励约束并重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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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5日,浙江世宝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强化公司业务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考核和确定薪酬,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董高人员薪酬按不同标准确定,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薪酬发放方面,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若公司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或董高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此外,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调整一次,依据包括行业薪酬增幅、公司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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