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为明确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若公司刊发股东会通告后收到股东提名参选董事通知,需刊登公告或发补充通函,内容含被提名人按规定须披露资料,通函要在股东会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刊登,且公司需评估是否延后会议。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程序方面,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案,可在股东会10日前书面提交临时提案。提案要包含候选人规定资料并由其签署。递交提名通知时间从寄发股东会通告翌日起,至会议前七日结束,公司促请股东尽早递交。
规范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从其规定。规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