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1日,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于6月1日在上海普陀区如期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2,696,564股,占比50.579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25,311股,占比2.9699%。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资格均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大多议案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超99%,且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各项事宜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