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9日,洁美科技发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2020年11月4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亿元,于12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美转债”,代码“128137”,转股期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6年11月3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有权赎回。自2026年5月11日至5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46元/股)的130%(34.40元/股),5月2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26.34元/股,对应130%为34.24元/股,已触发赎回条款。
5月23日,公司披露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5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后续事宜。目前,本次赎回已获董事会批准,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尚需按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