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5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5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如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回购专户有3,001,917股,总股本616,082,97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拟分配股本基数为613,081,05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06,540,526.50元(含税)。
2024年2月5日,公司决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7月6日回购计划完成,累计回购3,001,917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无利润分配权,因此本次权益分派需进行差异化除权除息处理。
经计算,公司因集合竞价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0.0036%,小于1%。律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