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9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收购标的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6年5月19日,厦门钨业收到福建稀土集团通知,武宁县法院受理了修水巨通提起的民事诉讼,将江西巨通及福建稀土集团列为被告,厦门三虹列为第三人。修水巨通请求确认其为江西巨通48%股权实际权利人,确认2014年11月28日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或无效。
关于案涉股东会决议,此前已有相关诉讼,最终江西省高院支持江西巨通等再审请求。江西巨通48%股权归属问题,最高院终审判决确认福建稀土集团享有该股权。
福建稀土集团认为本次诉讼对涉诉公司及股权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可能性较低,将积极应诉。厦门钨业表示本案不影响公司利润及经营,但因案件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江西巨通部分股权转让进程的影响,将积极应对并及时披露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