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9日,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世华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集,2026年4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通知。会议于5月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为世华科技董事会,91位股东(含委托代理人)代表196,175,073股参会,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835%,现场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934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934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942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9.9284%)、《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份占比97.893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合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分别由相关人员签署。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