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强达电路发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0日及4月15日发布会议通知,5月7日14:3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宝安区如期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0名,持有公司股份47,520,900股,占比63.04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2名,持有公司股份3,587,980股,占比4.7601%;中小投资者及委托代理人共118名,持有公司股份5,032,880股,占比6.6771%。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等11项议案,各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7%。例如,《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同意51,006,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6%;中小投资者同意4,930,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54%。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