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信宇人发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李仲飞已同意由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他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要求。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多种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不良记录,不是曾因特定原因被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信宇人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已参加培训并获相关证明,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
他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已核实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承诺任职期间遵守规定,接受监管,确保履职,不受公司及相关方影响,若不符合任职资格将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