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制定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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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2日,众泰汽车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

此制度经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制定,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及任期届满前辞任、被解聘等离职情形。

离职情形包含主动辞任、任期届满离任、被解除职务等。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在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需继续履职。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离职人员需办妥移交手续,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若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应提交书面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合理期限内仍有效,离职后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若公司发现离职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等情形,董事会将审议追责方案。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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