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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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1日,经纬辉开发布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虞熙春先生、贺永强先生、贺志红女士在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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