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长虹能源发布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聚和源、湖南聚和源、泰国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泰国公司、深圳聚和源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提供各0.8亿元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长虹飞狮拟为泰国公司提供合计2亿元担保额度,深圳聚和源拟为湖南聚合源提供合计1亿元担保额度,湖南聚和源拟为深圳聚合源提供合计0.5亿元担保额度,合计5.1亿元。担保授权期限为本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担保事项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债务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规定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人包括泰国公司、深圳聚和源、湖南聚和源,均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且均提供反担保。相关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数据已审计。
公司为上述金融机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合计5.1亿元,具体事项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本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此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