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华阳集团发布《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8日公告。股东会于2026年4月24日15:30在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5人,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034,445股,占公司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538%。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270,891,252股,占比51.6063%;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90人,代表40,143,193股,占比7.6475%;中小股东及代理人291人,代表12,560,604股,占比2.3929%。
本次会议审议的7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均获高票通过。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10,94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