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7日,*ST大立发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会议于4月24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庞惠民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合计18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4,357,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129%。会议审议了11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1 - 10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8.02涉及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庞惠民已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