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完善董高薪酬管理,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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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5日,腾龙股份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内部和外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等)。制度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结合、按劳分配等原则。工资总额以去年为基数,结合经营业绩等确定,还会合理确定董高与普通员工薪酬分配关系。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考核标准等。

董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考核为依据,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评价后支付。薪酬会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等。

薪酬发放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董高薪酬为税前金额,会代扣代缴相关费用。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需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高违规造成损失也会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签合同,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追溯适用至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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