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1日,凯盛科技发布《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3月31日公告。同日,公司董事会公告决定于4月20日召开本次股东会,且已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4月20日14点在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4月20日的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4月20日的9:15 - 15: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547人,代表股份285,586,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333%。其中,现场投票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77,181,336股,占29.3435%;网络投票股东542人,代表股份8,404,950股,占0.8898%。中小投资者共544人,代表股份8,412,150股,占0.8905%。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7项议案。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会议无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5、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内容与提案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