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0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城证券作为南京聚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在尽职推荐阶段,长城证券对发行人尽职调查,组织编写申请文件并配合审核,完成保荐工作。持续督导阶段,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等。
期间,2025年5月末原保荐代表人张延冬离职,乔莹莹接替继续履行督导工作。南京聚隆在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均积极配合。证券服务机构也能按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配合工作。南京聚隆信息披露合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长城证券将对剩余资金继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