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9日,康冠科技发布《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为实际净额超过计划金额部分。公司应审慎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投向,真实披露使用情况。
在专户存储方面,公司应开设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且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使用审核与披露上,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出现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部分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面,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公司应科学选择新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需控股。管理与监督上,会计部门设台账,内审机构定期检查,发现关联人占用应及时处理。